昨天我很很生气,
因为某人幼稚的行为,
把自己的愤怒牵涉到他人身上,
结果导致无辜的人受罪,
最后以一句对不起就了事。
这种行为很要不得,
可以说是非常的无聊以及幼稚。
发怒可以,
但是也要有自制,
乱乱SPAM别人的FB算什么?
不会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吗?
还好意思一整晚在FB发侨。
真看不惯这类型人的作风!
看到那人在受害者FB所发的留言,
真让人觉得可笑,
根本是疯人才会去干的事。
别以为删掉了那些留言,
人家心灵所创的伤就会好回啊!
如果有读法律的人,
肯定会以毁谤他人的罪来告你,
到时候,你慢慢吃官司吧!
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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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评论:
【路过】~~
小梦:【路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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